政府部門如何監管共享經濟的發展
2017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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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電單車資訊
近年來,基于互聯網的共享經濟迅速崛起,成為新常態下的一個經濟增長點,且滿足了越來越多的社會需求,共享經濟作為新興商業模式與資源配置方式,對傳統的監管模式和治理機制帶來了挑戰。
共享經濟的迅猛發展,為群眾的生活帶來了便利,讓市場力量充分釋放,與此同時,共享經濟也存在“野蠻生長”的亂象。共享經濟的健康持續發展,關鍵就在于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同時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移動互聯和信息化社會的到來,既為共享經濟營造空前契機,也為政府治理轉型升級提供技術支撐。共享經濟的治理,政府既要避免監管過度以致扼殺創新,也要避免監管不足放任自流,需要避免簡單粗暴的管制措施給各方帶來傷害。
政府要有效發揮作用,要避免缺位、錯位,并在必要時能夠及時補位,絕不能刻舟求劍,而應以學習型組織理論為指引,注入互聯網思維主動學習積極適應,并力爭適度前瞻,發揮好引領作用。
在堅持底線監管的前提下,必須警惕過度監管扼殺創新。相關職能部門應秉持大局觀、把握大趨勢,做好利弊權衡,理清真偽問題,分清大小問題,盡可能多一些容忍,給創新多一點空間,保護好創新這一現代經濟社會發展的核心驅動力。
一方面,唯有提升監管能力,有效應對這一新興經濟帶來的新問題,才可以讓共享經濟健康發展,另一方面,通過完善服務、提升治理能力,讓共享經濟這一新的經濟增長點能夠更好更快發展,創造經濟效益,并帶來正面的社會效益。
相信通過治理能力的提升,將更好維護共享經濟賴以成長的市場環境,扶持培育起一大批具有創新精神的新型企業,引領世界創新潮流,進而實現跨越式發展、產業創新升級的全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