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電動車的投放許可到底是哪個部門在監管
2022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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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ee 分類:電單車資訊
共享電動車的投放許可到底是哪個部門在監管?眾所周知,做共享電動車項目需要拿到當地的許可證明(當然,強投的另外),于是很多人就會問,那共享電動車到底是歸于哪個部門在監管,要到哪個部門去拿許可證明批文呢?
一直以來,我國對于共享電動車的監管、行業發展方向、市場準入許可條件都沒有設定,也特定的監管部門,很多地方都存在多頭管理的情況,交通運輸、公安交管、城市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市場監管等多個部門都有管理權限。但共享電動車的監管又離不開地方事權的屬地管理,因此現在的共享電動車市場還處于一城一策的狀態。
不過也有一定的規律,通常共享電動車的批文是由城管局、交管局、運輸局這三個部門蓋章頒發的,所以大家在做這個項目的時候可以直接找這三個部中的人問問,這其中大部分城市是由城市綜合管理局管理,大家可以優先去這這個部門中的一個進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