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經濟應具備的要素
2017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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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電單車資訊
共享經濟的概念正在被高頻的引入各個行業。像出行行業、物流行業,旅游行業等都已拉入共享經濟的屬性。那么,共享經濟的定義和要素又有哪些呢?
共享經濟的定義
共享經濟是資產的所有者在擁有和使用某項資產的同時,將部分過剩的使用權相對碎片化、高效地有償提供給市場上其他用戶的規模化的行為模式。
共享經濟是真正站在社會的角度,不以損害任何成員利益的前提下,提升各方綜合效益和體驗,提升社會整體效率的最優模式。
共享經濟應該具備以下幾種因素:
1、供給方既是資產的擁有者,同時也是使用者。擁有的身份是基礎,使用的身份是必要條件,如果不同時是使用者,則同等條件下僅僅構成了租賃關系,例如目前國內市場上的專車和單車,均因資產的所有者并不具備資產的使用角色,所以模式定位上僅僅是資產的分時租賃。
1、共享經濟有物品的擁有者和物品的使用者,二者可以同時擔任。如果不能同時擔任,那么就只是構成了租賃關系。
2、供給必須是結構性過剩。供給必須要上升到龐大數量的過剩,才會有顯著的市場價值,否則無法規模化的追求規模價值。
3、碎片化的提供市場需求。以碎片化的方式將供給輸送市場,這樣就不會影響到資產供給方的正常使用。
4、連接互聯網。互聯網能完成高效的數據撮合,保證服務的交付和交易的高效管理匹配。
5、提供方式為有償提供。有償提供意味著商業價值,意味著整體上的經濟和高效。
6、規模化市場需求。具有一定的規模,高頻或剛需是必備的。意味著,過剩的供給才能有市場買單,形成交易。
只有具備了以上的幾種因素,才能稱之為共享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