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一策”“剛柔并濟”,推動共享電單車走得更長久
2021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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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ee 分類:電單車資訊
隨著各地新政的出臺,共享電單車是去是留的問題引發市場密切關注。
2017年8月,交通運輸部等十部委出臺《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對共享電單車的政策定位為“不鼓勵發展”。隨后,除北京外,上海、深圳、杭州、青島等全國多個城市相繼出臺相關文件,以不鼓勵、不支持、暫時禁止等一刀切的態度對待共享電單車行業發展。這在很大程度上上遏制了共享電單車無序擴張的勢頭,但并未從根本上解決行業發展問題,也回避了群眾出行中的合理訴求。
直到在2019年4月,被譽為電動自行車行業“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正式出臺,該政策明確了電動自行車的標準,符合標準的電單車將被歸為非機動車,上路無需駕照,行業似乎迎來了解綁。這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共享電單車無序擴張的勢頭,但并未從根本上解決行業發展問題,也回避了群眾出行中的合理訴求。
因此,從2019年各個地方開始陸續出臺地方性的管理條例,比如在拉薩,企業需要經過注冊登記或備案登記并給每一輛車上牌;又比如,在昆明1月也發布通知,要求已經投運的電單車須按規定在公安機關登記注冊、并領取懸掛號牌等。也有一些地區確立總量調控、電子注冊、電子圍欄、即時代履行等“剛性制度”。同時也為管理部門與平臺企業間就停放管理問題簽訂行政協議預留了“柔性空間”。
在城市慢行交通體系中,1-10公里出行是剛需,而從人力升級到電動的共享電單車,需要遵循因地制宜的發展,考慮規模與效率的關系。“一城一策”“剛柔并濟”相關政策并不是為了制約行業的發展,而是為了讓共享電單車行業持續、健康的發展,從而走得更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