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需提前介入,避免共享電單車重走共享單車老路
2021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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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ee 分類:物聯網資訊
監管需提前介入,避免共享電單車重走共享單車老路!自從2016年共享單車一夜爆火之后,共享單車如同“蝗蟲”一般涌入城市的大街小巷,之后便出現投放量巨大和違規停放等問題,直到現在都在一直存在著。而共享電單車市場為了避免重走共享單車老路,企業、政府監管必須提前介入,而且還要嚴管。
其實這在很多地區都已開使體現,甚至已經開始實施。比如:2019年9月3日,《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提出,“嚴格規范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編制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發展專項規劃,加強對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科學合理確定投放節奏和總量”。比如:2020年底,湖南長沙全面清退違規車輛,并采取招標的方式,嚴格把控城市共享電單車的投放數量。
當然除了這些措施之外,政府還可以聯合企業建設共享電單車監管平臺,共享電單車監管平臺的使用可讓企業、政府雙方實時掌握停車區域內共享車輛的數量、狀態、位置等情況,還能實時掌握各區域的流量情況等信息,為共享電單車投放、調度和運維提供智能指引。同時方便政府管控各企業車輛總量,避免過量投放、無規投放車輛。
當年共享單車無序擴張-監管-有序擴張的發展過程還歷歷在目,政府必需提前介入監管,嚴格管控,避免共享電單車重走共享單車老路,完善城市慢行系統。